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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晋税外发[1994]37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1994-07-22 | 生效日期:1994-07-22 |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5号“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如何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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