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关于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4〕275号】

  内容分类: 其他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财办库〔2024〕275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5-01-09 生效日期:2025-01-09
 

发布日期】2025-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工作部署,财政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各有关方面对本需求标准的意见建议,请通过czbgkszfcgglc@163.com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 

  附件: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docx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