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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7号】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7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
发文日期:2024-04-07 | 生效日期:2024-04-07 |
【成文日期】2024-04-07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乌克兰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0年联合公告第31号(关于防止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中有关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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