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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7号】

  内容分类: 其他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3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24-04-07 生效日期:2024-04-07
 

成文日期】2024-04-07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乌克兰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0年联合公告第31号(关于防止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和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中有关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乌克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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