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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24-04-06 生效日期:2024-04-06
 

成文日期】2024-04-06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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