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3号】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3号】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 |
发文日期:2024-02-23 | 生效日期:2024-02-23 |
【成文日期】2024-02-2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doc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2月23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