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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
| 内容分类: 贸易,商业与海关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
| 发文日期:2024-02-02 | 生效日期:2024-02-02 |
【成文日期】2024-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海关总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附件2、4、8、9、10、12、14、16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附件2、4、8、9、10、12、14、16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_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doc
海关总署
2024年2月2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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