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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3A版的通知 税总货劳函〔2023〕12号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 |
发文日期:2023-02-13 | 生效日期:2023-02-13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2-13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进出口税则及海关商品编码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23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100.16.92.225:5088)“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并将文库及时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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