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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17号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管理局) | |
发文日期:2022-12-30 | 生效日期:2022-12-30 |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索 引 号:000014453-2022-01260
来 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2-30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第17号
为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现就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3年1月3日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次日3:0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北京时间9:1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收盘价的发布时间不变。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中介和服务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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