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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的通知(财会〔2022〕27号)

  内容分类: 其他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2-09-26 生效日期:2022-09-26
 

财会〔2022〕27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规范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6号)等规定,我部制定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pdf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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