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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其他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21-06-04 生效日期:2021-06-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该项资金在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要求,我们修订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1年6月4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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