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关于调整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内容分类: 贸易,商业与海关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18-07-05 生效日期:2018-07-05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的实施,我署调整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对运输工具单证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调整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变更情况》(详见附件1-3)。以上资料也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7月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