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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未生效 | |
文 号:税委会公告[2018]4号 | 发文机关:关税税则委员会 | |
发文日期:2018-05-31 | 生效日期:2018-07-01 |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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