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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税委会公告[2018]3号 | 发文机关:关税税则委员会 | |
发文日期:2018-05-22 | 生效日期:2018-05-22 |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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