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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发(2016)5号 | 发文机关:审计署 | |
发文日期:2016-01-22 | 生效日期:2016-01-20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5号 2016.1.20
《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
人社部函[2014]14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4]374号 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国务院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单位) |
资格 |
设 定 依 据 |
处理 |
备注 |
1 |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
交通运输部 |
准入类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
取消 |
|
2 |
潜水人员从业资格 |
交通运输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 |
取消 |
|
3 |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 |
农业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
取消 |
|
4 |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 |
中国民航局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 |
取消 |
|
5 |
考古发掘领队资格 |
国家文物局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
取消 |
|
6 |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
取消 |
|
7 |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
取消 |
|
8 |
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水平评价类 |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
取消 |
|
9 |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水平评价类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 |
取消 |
|
10 |
人力资源测评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水平评价类 |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章程》 |
取消 |
|
11 |
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水平评价类 |
无 |
取消 |
|
12 |
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 |
取消 |
|
13 |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 |
取消 |
|
14 |
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 |
取消 |
|
15 |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
取消 |
|
16 |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 |
交通运输部 |
水平评价类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
取消 |
|
17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资格 |
水利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 |
取消 |
|
18 |
尘肺诊断医师资格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
取消 |
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 |
19 |
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
取消 |
|
20 |
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
取消 |
|
21 |
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卫便函(2004)3号) |
取消 |
|
22 |
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水平评价类 |
《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0)420号) 《关于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7号) |
取消 |
|
23 |
职业卫生专家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水平评价类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 |
取消 |
|
24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水平评价类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 |
取消 |
|
25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水平评价类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309号)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
取消 |
|
26 |
金融专业英语 |
中国人民银行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建立<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的通知》(银发(1994)107号) |
取消 |
|
27 |
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 |
中国煤炭 建设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煤炭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煤规字(1995)第51号) |
取消 |
原实施单位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
28 |
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
中国煤炭 建设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煤规字(1995)第172号) |
取消 |
|
29 |
物流师和采购师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3)116号) 《关于开展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资格认证和注册采购师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5)35号) |
取消 |
|
30 |
铸造工程师 |
中国铸造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无 |
取消 |
|
31 |
汽车营销师 |
中国汽车 工业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试行<汽车营销师职业标准>的通知》(中汽协字(2005)34号) |
取消 |
|
32 |
冶金行业造价师 |
中国钢铁 工业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
取消 |
|
33 |
石油和化工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师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无 |
取消 |
原实施单位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
34 |
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源管理师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在石油和化工行业试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石化协人发(2006)307号) |
取消 |
|
35 |
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全国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中电建协(2005)25号) |
取消 |
|
36 |
电力施工建设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电力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法》 |
取消 |
|
37 |
电力建设工程调试职业资格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中电建协调(2013)7号) |
取消 |
|
38 |
产权交易职业资格 |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 |
水平评价类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
取消 |
|
39 |
广告师、助理广告师 |
工商总局、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5号) |
取消 |
|
40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 |
中国气象局 |
水平评价类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关于防雷专业技术和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转变管理方式的通知》(气办发(2004)19号) |
取消 |
|
41 |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 |
中国气象局 |
水平评价类 |
无 |
取消 |
|
42 |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 |
国家文物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
取消 |
|
43 |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 |
中国铁路总公司 |
水平评价类 |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建协(2003)13号) |
取消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施部门 |
资格类别 |
设 定 依 据 |
处理决定 |
1 |
糖果工艺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
取消 |
2 |
珠心算教练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5增补本) |
取消 |
3 |
商品储运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4 |
咖啡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
取消 |
5 |
厨政管理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7增补本) |
取消 |
6 |
冲印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7 |
影视木偶制作员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8 |
影视设备机械员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9 |
舞台音响效果工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10 |
拷贝检片员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11 |
拷贝字幕员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12 |
营林试验工 |
国家林业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13 |
装卸归楞工 |
国家林业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14 |
木材防腐师 |
国家林业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
取消 |
15 |
木材及家具检验工 |
国家林业局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16 |
旅店服务员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17 |
浴池服务员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18 |
人造花制作工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水平评价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
取消 |
政策出台背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一项就是决定再推出一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让市场活力更大释放。
2016年1月20日,为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3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布置的有关事项,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四批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本次再取消61项,至此,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72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44%,完成本届政府确定的减少1/3的任务。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民航、考古、物流与采购、石油化工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服务、影视、林业等领域。
国务院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
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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