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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发[2016]1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国税发[2016]10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16-01-25 | 生效日期:2016-01-19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国税发[2016]10号 2016-1-19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5]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促进税收政策法规优化调整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贸易摩擦涉税应对工作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二、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性工作机制
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性工作参照目前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原则开展。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总体协调,并对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世贸规则合规性审核。市局各业务处室在拟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应进行世贸规则合规性评估;如有必要,应当征求市局政策法规处的意见,在形成起草文本后,送交法规部门进行世贸规则合规性审核。
三、积极稳妥推进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
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和系统工程,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善机制,有效落实。
(一)加强协同协调
市局各业务处室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部署和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高度,重视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不断提高国际贸易规则意识,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区县税务分局在办理涉税反补贴调查应对时,对于现行税收政策中可能存在的违反世贸规则的规定,应及时报告市局政策法规处。与此同时,本市税务部门应积极宣传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措施,并与市商务委等有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增强合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
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局各业务处室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岗位设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组织保障
税收规范性文件世贸规则合规工作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且具有较强敏感度,各单位、各部门应当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该项工作,为该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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