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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便[2016]1号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实务公告《重要性在财务报表中的应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会便[2016]1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6-01-05 | 生效日期:2016-01-05 |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实务公告《重要性在财务报表中的应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财会便[2016]1号 2016.1.5 各有关单位: 2015年10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实务公告《重要性在财务报表中的应用(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你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组织研究,并于2016年2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财政部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我们也鼓励你单位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kjs.mof.gov.cn)的“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不限于文中所提问题,并请注意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感谢你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朱琳 联系电话:010-68553022 电子邮件:zhulin@mof.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邮编: 100820 附件: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实务公告《重要性在财务报表中的应用(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实务公告《重要性在财务报表中的应用(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会计司 201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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