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国务院:加强和完善国资监管 防止国资流失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文    号: 发文机关:审计署
  发文日期:2015-11-10 生效日期:2015-11-10
 

国务院:加强和完善国资监管 防止国资流失

English version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等五类16项监督措施。同时,《意见》明确,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出资人监督。此外,《意见》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设立稽查办公室,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