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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新规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未生效
  文    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7号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部
  发文日期:2015-09-02 生效日期:2015-10-01
 

工商总局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新规

English version
近日,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网络集中促销,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经营者在互联网上,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开展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规定》中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外,《规定》也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并明确了违反要求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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