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金融租赁行业指导意见出台 支持面向中小微企公司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国办发[2015]69号 发文机关:审计署
  发文日期:2015-09-01 生效日期:2015-09-01
 

金融租赁行业指导意见出台 支持面向中小微企公司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加大对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适度放开外债额度管理要求。运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金融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建立形式多样的租赁产业基金。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