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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文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税总办发[2015]160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日期:2015-08-26 生效日期:2015-08-26
 

税总发文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

 
近日,国税总局下发《关于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调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对税务相关信息系统调整工作进行了安排:1、确立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衔接方案;2、规定各相关信息系统调整要求。根据《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继续使用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



(来源:国税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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