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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察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文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15-08-26 生效日期:2015-08-26
 

《节能监察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nglish version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节能监察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截止至2015年9月8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节能监察是指节能监察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被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节能监察内容包括“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情况”、“执行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的情况”等共计15项。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节能监察的实施”、“法律责任”等事项,被监察单位有违法违规或不合理用能行为的,违反节能法律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节能监察的机构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规链接:《〈节能监察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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