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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5-03-16 | 生效日期:2015-03-16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2015-03-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加快转变职能,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地税局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和确定,现将《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予以发布,敬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今后如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作出调整的,从其规定并适时公告。
各级地税机关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处罚权力行使公开、透明。
监督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潘冬
联系电话:86426510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159号
特此公告。
附件:
1.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下载: doc 文件
2.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下载: doc 文件
关于《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我局对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以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予以发布。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江西省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共包括8类53项处罚权力事项,来源于8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规章等42个条款。其中,税务登记类9项,账簿凭证管理类5项,纳税申报类3项,税款征收类8项,税务检查类3项,发票管理类18项,纳税担保类3项,注册税务师管理类4项。
三、《公告》对地税机关的要求
《公告》规定各级地税机关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处罚权力行使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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