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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现行有效、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12-30 | 生效日期:2014-12-30 |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2014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 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下载: xls 文件
2.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下载: xls 文件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30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的解读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2014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布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结合上级文件清理结果和税收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相关起草部门意见,对2014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公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公告》的制定依据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2014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结果,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84份,其中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1份、部分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3份;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2份,其中全部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6份、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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