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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5-01-25 生效日期:2015-01-25
 

高技术服务业是高技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互动融合的产物,是高技术产业的加速引擎和现代服务业的高端业态。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市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市实际和产业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搭建产业平台,培育市场服务主体,突出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五大重点领域,加快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努力为我市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试点改革、政策扶持、规范管理等措施,着力培育服务企业,实现高技术服务业市场化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有利于新技术、新业务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外部条件,加强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引导高技术服务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国内外高端服务转移,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坚持集聚发展。依托国家、省级开发园区和配套功能完善的四大主城区,有重点、分层次推进优势、重点产业发展,着力培育和打造特色高技术服务产业集聚区,促进高技术服务业资源向具有优势的核心区域集聚,形成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高地。

(三)区域布局。
以蜀山区、政务区、高新区为主核心区,打造全国一流的综合性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以包河区、滨湖新区、经开区为次核心区,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以瑶海区、庐阳区、新站区、合巢经开区为拓展区,以五县市为支撑点,构建“两核带动、梯度辐射、多点支撑”的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空间格局。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获批成为国家高技术服务业产业基地。培育50家以上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5个以上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创新集聚区。

二、重点任务
1.信息技术服务。到2020年,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培育引进100家以上知名消费电子与软件企业,培育20家以上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品牌。
以建设智慧城市为统领,构建信息技术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旅游等建设,进一步推进人口、地理、医疗、社保等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和社会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加快发展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业,建设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进一步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无线城市”、“宽带合肥”建设。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

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服务,提高信息系统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促进传统工业设计研发数字化、制造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支持语音产业发展,建设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打造“中国声谷”。(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建设国家量子通信管控中心,发展信息安全服务,为市场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以浪潮云计算中心为依托,开发运营面向优势行业、社会公共服务的云计算服务平台。依托四创电子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区域示范应用平台,促进北斗导航和高分遥感技术在交通运输、消防、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加快合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壮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进一步增强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承接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依托合肥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合肥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开展数字内容制作、管理、传播、消费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关键设备与集成系统研制,以及相关技术集成应用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传媒、数字出版、文化创意、手机娱乐和全媒体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

2.研发设计服务。到2020年,研发设计服务营业收入达到600亿元,培育引进国内外100家以上知名研发设计企业,打造20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研发设计企业和知名品牌。
加快发展工业、工程设计创新,发展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的工业设计、模具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平面设计、自动控制系统设计等,建设中国(合肥)工业设计城。(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加快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常态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集成电路企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                                                    

依托科研机构,积极建设新药研发、孵化和生物育种、基因工程等各类创新平台、孵化平台,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及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和评价服务。(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市科技局)
以研发、推广新一代种子工程为核心,加强与省农科院、安农大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推广胚胎、细胞工程、育种等现代生物技术,加速生物技术成果的应用,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服务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农委)
鼓励企业将可外包的研发设计业务发包给研发设计企业。支持在肥高校和科研院所提高研发服务能力,面向市场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鼓励高技术企业与相关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合作成立产学研相结合、专业化的研发设计企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3.检验检测服务。到2020年,检验检测服务营业收入达到400亿元,培育引进100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
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力。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检验检测市场参与竞争,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验等服务。
依托国家家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点提升家电、汽车、公共安全等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继续围绕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包河区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全面启动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平台、节能环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三大专项建设。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检验检测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力度,深化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4.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到2020年,实现100项以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建立10个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培育引进100个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达到100家以上。
构建以专业孵化器和创新型孵化器为重点、综合孵化器为支撑的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发挥各类科创园区(社区)在创业就业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载体作用。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支持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为培育新兴产业提供源头支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队伍,扶持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建设技术交易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强对技术市场的监管和服务,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提高科技中介组织服务能力。
加快中国科技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等高端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推进科研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研究机构。
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成果转化中产学研用各方的责权利分配机制。依托国家专利技术(合肥)展示交易中心、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科技成果网上交易中心等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
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支持相关科技服务机构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创新服务能力。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申报省知识产权示范区,高新区建设知识产权评估、鉴定、交易集聚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5.电子商务服务。大力推行电子商务应用,鼓励骨干工业企业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实施“翔计划”,到2020年90%以上中小企业纳入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加快促进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骨干电商服务企业。支持相关机构建立可信交易服务平台,健全在线信用评估、电子支付、电子认证等技术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加快推进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完善移动支付环境,加快推行集金融、社保、医疗、交通等便民支付功能的“合肥市民卡”。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应用,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大力发展O2O电商模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依托,重点建设合肥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安徽电子商务产业园、蜀山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安徽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定期研究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日常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培育市场需求。
深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领域改革,鼓励社会力量进入高技术服务业相关领域,提高市场化水平。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逐步将内设的研发、设计、检测等机构分离、改制,鼓励其将可外包的信息技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业务发包给专业服务企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对政府投资和采购项目,优先支持本地高技术服务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对首购首用单位予以风险资助,引导保险机构开展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类保险业务。对技术水平突出、市场前景好的首台(套)产品给予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金融办)

(三)拓宽融资渠道。
深化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合作,鼓励政策性信贷资金向高技术服务业倾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鼓励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以及有关平台建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高技术服务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对中小型高技术服务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按贷款担保总额的1%予以补偿,单户不超过50万元。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科技创新,帮助高技术服务企业融资。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创业板上市,鼓励非上市企业利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股权交易。支持信用等级高、还本付息能力强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推动中小企业联合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四)落实要素保障。
探索建立有利于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优先安排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可以按照工业用地供给。对园区内的高技术服务项目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实行高技术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企业同价。(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

(五)加强人才培养。
完善加快“人才特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高技术服务专业人才。鼓励高技术服务相关专业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定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设立涵盖高技术服务业的创业资助资金,建设创新创业平台。(牵头单位:市人才办、团市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六)加大财税支持。
积极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争取国家、省各类资金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项目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完善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优先支持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结合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统筹研究科技服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高技术服务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消除重复征税。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用以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精简审批事项,对申请设立科技型小微企业,其资本注册实行“自主认缴”或“零首付”办理注册登记,出资两年内缴足。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优惠政策,减轻高技术服务企业负担。对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按下限额度收取。(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七)深化对外合作。
深入开展高技术服务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承接国内外高技术服务业转移。吸引跨国公司、国外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来肥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高技术服务企业或研发机构。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国内外积极获取专利权和注册商标。实施标准战略,构建专利联盟,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成为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海外市场,逐步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培育国际化高技术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

(八)强化分析考核。
加强对高技术服务产业的监测与分析,定期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统计目录的维护管理,强化高技术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将高技术服务业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督查与目标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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