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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15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4-12-24 | 生效日期:2014-12-24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作为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试点,将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并定于2014年12月31日开始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就系统切换期间全省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时间安排
(一)2015年1月1日0时至2015年1月8日0时,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进行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自助办税系统等暂停办理除网络发票在线开具外各类涉税事项。
(二)网络发票在线开具:1.2015年1月1日0时至2015年1月8日0时,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网络发票用户暂停所有网上发票开具业务;2.2015年1月5日0时至2015年1月8日0时,通用机打网络发票用户暂停所有网上发票开具业务。
(三)2015年1月8日8时,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启用,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正常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届时将启用新的网上办税等系统,具体登录地址和登录方式不变,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首页下载《网上申报网络发票操作手册》使用并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操作。
(四)2015年1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015年1月23日。
二、涉税业务办理提醒
(一)依照规定需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所有涉税事项的纳税人,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系统切换期间,网络发票在线开具用户,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领购定额发票,保证系统切换期间发票的正常开具,2015年1月8日网络发票系统上线后,请纳税人对新系统中发票库存与实物库存进行核实。
(三)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面覆盖所有涉税业务,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也多,系统切换上线初期,如出现涉税事项办理不顺畅等现象,请广大纳税人给予理解和支持。
(四)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办税服务厅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8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将根据纳税人办理业务情况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确保纳税人涉税业务的顺利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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