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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分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琼地税函[2014]587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4-09-30 | 生效日期:2014-09-30 |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局各部门:
为保障做好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按照《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试运行任务分解的通知》(琼地税函(2014)529号)的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服务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分项应急预案,现通知如下:
一、突发事件分类及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的过程中,突然发生,影响纳税服务厅正常办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不利舆论影响,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办税拥堵
因办税高峰或其他原因发生纳税人大量排队等候,滞留人员激增,出现拥堵并影响正常办税秩序的状况。
(二)现场冲突
纳税人因办税事项未能解决,情绪激动,在办税服务厅出现现场冲突的状况。
(三)系统故障状况
因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系统突发故障,导致纳税人涉税事项不能正常办理的状况。
(四)不利舆情状况
因对纳税人办税事项的处理不当出现不利的社会、媒体、网络舆论状况。
二、建立分项应急机制
我省各级地税机关要建立突发事件分项应急机制,成立突发事件分项应急小组,突发事件分项应急小组向本单位的落实《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对工作。
省局成立突发事件分项应急小组,下设办税秩序组、业务办理组、系统故障组、舆情应对组四个项目小分组,负责省局层面的应对工作,协调解决各市县区局反映无法解决的突发状况。
组 长:庞革新
副组长:吴爱清、文捷、刘根生、邢建鸿
1.办税秩序小组:负责大厅拥堵及现场冲突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联系人:丘欣易(13907643366)
黄志薇(13687503566)
2.业务办理小组:负责各市县区局无法现场处理业务问题,并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解决。
联系人:陈利珍(18976818150)
陈创育(18876762265)
3.系统故障小组:负责系统故障问题的处理。
联系人:林师乙(13198959993)
邹云峰(13648642160)
4.舆情应对小组:负责应对不利的负面舆情。
联系人:陈华富(13876011185)
段芬芬(13518830799)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要求
(一)各市县区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第一时间发现、解决各类突发状况,同时做好预防工作,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按照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要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主动消化问题,对当地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省局应急小组。
(三)各市县区局在《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期间,要加强办税服务厅值班领导的制度管理,落实值班领导的具体责任,确保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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