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同城通办”涉税事项的通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4-09-25 | 生效日期:2014-09-25 |
为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降低纳税成本,提升办税质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流程、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思路,我局现向社会推出第一批“同城通办”涉税事项,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实施范围
我市市区范围内缴纳地方税(费)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选择市区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本通告所公布的涉税业务。
三、通办内容
(一)税务登记
合肥市政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受理全市单位纳税人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迁入迁出等税务登记业务。
(二)纳税申报
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属于法定申报期限内的税费申报业务(具体的业务范围见附件)。
(三)发票领用
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发票的日常领用及查验业务。
(四)发票代开
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发票的代开业务(具体的业务范围见附件)。
(五)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已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查询和打印业务。
四、办理流程
本次同城通办的5大类涉税事项均按照纳税人申请→窗口受理→窗口出件的规范流程办理,实行无差别服务。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25日
附件——
1、合肥市地税局第一批“同城通办”涉税事项一览表
2、第一批“同城通办”涉税事项的政策问答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