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函[1999]126号文的复函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穗府办函[2014]11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4-08-13 生效日期:2014-08-13
 

市地税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请清理穗府办函[1999]126号文的请示》(穗地税发[2014]104号)收悉。
经研究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废止《关于继续执行我市部分税收政策的复函》(穗府办函[1999]126号),请你局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和宣传指引等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3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