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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4-08-15 生效日期:2014-08-15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事医疗服务活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1998]3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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