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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4-08-27 | 生效日期:2014-08-27 |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新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从9月4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各高校应于9月4日至10月31日前,向厦门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当年入学新生的参保登记手续,各高校通过厦门地税网站办理参保后,应及时查核受理结果是否成功。
二、申报缴费:各高校应于2014年11月6日至20日,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参保大学生的缴费申报手续。缴费申报前,务必通过地税网站核对大学生医保的应缴账目,核对无误再进行缴费申报。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2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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