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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黄埔区、从化市试行税务登记证电子化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4-08-15 | 生效日期:2014-08-15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创新税务登记管理,经研究决定,自8月20日起,我局在黄埔区、从化市试行税务登记证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单位管辖的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或变更税务登记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税务登记证,只向纳税人发送电子税务登记证,如确需纸质税务登记证的,可到税务机关领取。
二、我局管辖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均展现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12366.gov.cn)“办税服务->涉税查询”栏目供各方查验,对已领取电子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视同纳税人已公开悬挂税务登记证。
三、试行单位管辖的纳税人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无需出示税务登记证纸质资料。
四、纳税人之前已领有的纸质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五、试行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并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反馈。
联系人:信息中心 蔡培文 38001807
征管科技处 陈国晓 38001223
纳税服务处 何素娟 380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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