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会[2013]29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13-12-30 | 生效日期:2014-01-01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并结合《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号)规定,我部对《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46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 政 部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pdf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