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财关税[2013]48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13-08-28 生效日期:2013-08-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的规定,经审定,“十二五”期间第二批共有14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zip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