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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49号--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

  内容分类: 其他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49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13-08-09 生效日期:2013-08-09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6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2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32%,2013年8月12日开始计息,8月12日至8月14日进行分销,8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2月12日、8月1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33年8月1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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