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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
内容分类: 公司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渝国税发[2003]6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3-04-18 | 生效日期:2003-04-18 |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令二00三年第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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