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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内容分类: 兼并与收购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证监公司字[2005]25号 发文机关:商务部
  发文日期:2005-04-19 生效日期:2005-04-1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协议转让持有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50044070股(占总股本的57.2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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