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同意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内容分类: 兼并与收购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外经贸资二函[2001]120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12-19 生效日期:2001-12-19
 

天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津外经贸资管[2001]2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中方投资者中信兴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的3%的股权转让给外方投资者奥的斯远东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双方于2001年11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01年11月16日签署的公司合同的第二次修改书和公司章程的第二次修改书。

  二、转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6762.5万美元,其中:奥的斯远东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037.2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9.7%,天津泰康实业有限公司出资2725.2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0.3%。

  三、公司的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改除按2001年11月16日签署的公司合同、章程的第二次修改书作相应变更外,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
  请通知公司凭此批文到我部换领批准证书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1年12月19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