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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内容分类: 兼并与收购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国税发[2003]12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3-05-21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令》(2003年第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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