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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执行有关文件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湘财税[2002]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2-02-25 生效日期:2002-02-25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所列的省财政厅文件。

附件:停止执行的湖南省财政厅政策措施性文件目录(略)

湖南省财政厅
2002年02月2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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