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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冀国税发[2001]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1-01-02 | 生效日期:2001-01-02 |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0]200号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各种附表由省局统一印制,请各市国税局于2001年1月20日前将各类申报表所需数量报省局涉外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1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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