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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昌市政办[2001]15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1-10-1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驻市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实施方案”和昌州政办[200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制定了《昌吉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配合市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昌吉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一年十月十五日
昌吉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实施方案”和昌州政办[200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具体目的
普查的具体目的是:摸清我市辖区内各类单位的底数,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基本单位的组织形式、经济构成、规模结构和生产要素配置。同时,对各行业的分布情况总体上有一个底数,并且逐步建立起全市范围内部门间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规划城乡建设等提供基础信息,同时为今后开展各项普查和抽样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的对象
全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以及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三、普查的内容
普查的内容包括各类单位的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状态和主要总量指标。
四、普查的方法
普查的登记工作应与编制、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年检和注册登记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或基本单位清查,统计登记结合进行。
五、普查的标准时间和进度安排
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1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以前为普查准备阶段;2002年6月底前完成普查的资料收集、审核、汇总及数据处理等项工作;2002年12月底前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立或更新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开发应用,并编辑基本单位名录册。
六、普查的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昌吉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基本单位普查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是这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核心,对这次普查工作负直接责任。因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这次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正式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七、普查的经费筹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统计局《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普查的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以确保普查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根据普查的具体内容比较多,涉及面广和政策性强的特点,为准确、方便、高效的完成普查任务,各成员单位均负有协调责任。同时还需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落实,要将普查经费适时到位,确保各项开支。
2、工商局:负责向普查办提供各类企业法人、其他法人及其它经营性产业活动单位的相关行政登记资料。
3、税务局:国税局负责向普查办提供上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地税局负责向普查办提供上缴营业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
4、编委办:负责向普查办提供各类事业单位法人和机关法人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
5、民政局:负责向普查办提供各类社团法人和其它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
6、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向普查办提供各类法人单位及其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资料,负责协助普查办对无码单位进行临时赋码工作。
7、乡镇企业局:负责向普查办提供各乡镇、场企业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资料,并做好以上企业及单位的登记、审核、汇总工作。
8、统计局:负责利用以上部门提供的资料,结合现有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以及以往统计登记资料,对所有单位进行清查、核对和认定,并整理出基本单位普查基本情况一鉴表。在此基础上按国家和区、州的要求,完成普查登记、审核、数据处理和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同时进行统计登记,并向以上各部门提供普查共享资料。
昌吉市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吴庆春 市长助理、市计委主任
副组长:李玉萍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韩 萍 市编委办主任
韩玺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万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丁玉明 市民政局局长
李明忠 市国税局副局长
任秋峰 市地税局副局长
关向东 市工商局副局长
葛泽民 市乡镇企业局总支书记
李风霞 市统计局副科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办公室主任:李玉萍(兼)
副 主 任:李风霞 市统计局
刘建雄 延南办事处
工作人员:市编委办高永国、市统计局李斌、市民政局古丽、市国税局范海英、市地税局王海芸、市工商局胡则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华、市乡镇企业局安文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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