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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印发《2001年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皖财预[2001]94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9-29 生效日期:2001-09-29
 

各市财政局:
  为体现省财政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平、规范,省财政厅制定了《2001年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供研究、参阅。
  省财政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起,即制定并实施了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办法,在调节地区间财力差异、保障县乡政府基本支出需求、鼓励各地依法增收节支、坚持正确的财政政策导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请各地认真研究省财政厅制定的《2001年省对下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促进我省转移支付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完善市对县的转移支付办法,增强市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指导责任,提高市级财政的管理水平。

安徽省财政厅
2001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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