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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成财税[2000]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0-11-01 | 生效日期:2000-11-01 |
各区(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财税[2000]31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略)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0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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