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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农民负担预算方案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巴南委办发[2002]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2-01-14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减负办通知,今年我区暂不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继续收取村提留、镇街统筹费。按农民负担管理规定,现将我区2002年报送农民负担预算送审方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各镇街今年的农民负担预算方案,仍按1997年预算额不变并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的规定编制,于1月20日前送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交镇街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2002年的村提留和镇街统筹费必须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监督卡严格按区审核的项目和标准填写,于4月底前发放给农民。各镇街应在报送农民负担送审方案时,将所需监督卡的数量一并报送,由区农经站统一印制发放。
三、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管理。继续落实中央关于农民负担管理“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的规定。禁止以任何名义或借口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禁止在农村开展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停止审批除中小学危房改造外的教育集资,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四、加强领导,确保农民负担预算方案编制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农民负担预算方案编制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镇街党委、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农经管理部门要派专人切实抓好镇街、村、社农民负担分摊工作,确保我区今年农民负担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镇街在4月底前将农民负担的落实情况统计表报区农经站。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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