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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津国税所[2000]7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0-08-03 | 生效日期:2000-08-03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0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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