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浙价费[2000]253号、浙财综[2000]8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0-08-02 生效日期:2000-08-02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浙司发[2000]15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5元,考务费每人70元(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基层法律服务实务)。自2000年报名起执行。

  二、各执收单位收费前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审。

浙江省其他机构
2000年08月0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