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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5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陕发改农经[2005]84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9-12 生效日期:2016-12-11
 

咸阳、宝鸡、渭南、汉中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省宝鸡峡管理局、泾惠渠管理局、石头河水库管理局、交口抽渭管理局: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2005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投资计划和有关要求,请你们尽快编报项目投资计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5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投资计划要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计委)已审批的各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年度可研报告进行编报,在对有关项目做进一步衔接、核实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将投资计划落实到单项工程,明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投资和效益,做到建一处、成一处。

  二、各灌区投资安排详见附表,请按附表所列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及样式编报计划。

  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要与关中灌区改造世行贷款项目做好衔接,并尽可能考虑与其相互配套,以减轻地方(单位)配套资金的压力,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四、投资计划务必于9月30日前上报。市属灌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利(水务)局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省属灌区项目报省水利厅、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1、2005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投资安排情况表(略)
   2、2005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样式)(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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