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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5年第四批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陕发改投资[2005]114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5-11-22 | 生效日期:2005-11-22 |
陕西福天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05]2098号文下达了2005年第四批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核实你单位电镀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8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5220万元,主要建设电镀废水集中处理中心以及配套的收集管网,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
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请款手续。并按国债资金管理要求,务必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时投产,并将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上报我委资源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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