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延安城市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陕发改投资[2005]119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12-01 生效日期:2005-12-01
 

延安市计委、水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05年第一批江河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208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5年延安城市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5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此通知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附后),抓紧组织实施。年度单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在水利部已审查通过的可研报告控制内编报,由省水利厅商省发展改革委审批。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略)
  1、2005年延安城市防洪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05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