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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赣国税函[2005]281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5-09-19 | 生效日期:2005-09-19 |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5]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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